申報條件
資格申報企業(yè)應為生產制造《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24年版)》所列產品的企業(yè),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較強的設計研發(fā)、生產制造和產業(yè)化能力,具備專業(yè)較為齊全的技術人員隊伍,并掌握該產品研制的核心技術和知識產權。
申報材料
首批次新材料保險補償資格推薦材料要求
一、審核意見表;
二、推薦項目匯總表;
三、申報企業(yè)提交的全套材料。
備注:推薦項目匯總表和審核意見表應為由推薦單位填寫并加蓋公章的原件。
首批次新材料保險補償資格申報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應為原件或加蓋有效印章的復印件,一式3份。包括:
一、2024年度首批次新材料保險補償項目資格審定申報表;
二、營業(yè)執(zhí)照;
三、產品銷售證明材料(銷售合同或計劃等);
四、知識產品證明;
五、取得知識產權匯總表;
六、經省級及以上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批準或其授權部門認可的第三方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用戶單位認可的第三方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或國家國家新材料測試評價平臺出具的產品檢測報告;
七、企業(yè)相關自我聲明。
備注:上傳線上申報系統的申報材料應為原件掃描件。